成都本科生即使没有房产也可以申请落户,具体落户方式如下:
在单位集体户落户
申请人有工作单位,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(市)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。
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
申请人无工作单位,可在区(市)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。
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落户
申请人无房,但直系亲属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,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。
在区(市)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
申请人无房且无工作单位,可在区(市)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。
所需材料通常包括:
毕业证书
申请人居民户口簿(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)和居民身份证
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)
落户地居民户口簿(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)
亲属关系证明(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)
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(是指《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》)
办理流程通常包括:
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开具准迁证
回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“户口迁移证”
在40天以内携带规定材料回到成都办理入户手续
请注意,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,建议直接咨询成都市公安局或相关人才交流中心获取最新信息






